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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线完整重构与形式合法性审查
核查递交凭单、主体资格、第726条默示受理要件以及第732条法定12个月期限的精确计算,排除任何形式瑕疵抗辩。
若 DIAN 未在合法提起复议申请后的一年内作出裁决并送达,法律推定该申请已依法作出有利于纳税人的裁决(《税收法规》第734条)。Ligal 为您严格审计程序期限、办理公证备案并在强制催缴程序中据理力争主张该拟制决定。
亦可通过 WhatsApp 沟通: +57 319 272 9164。波哥大 · Calle 99 7A-51, Of. 206。48个工作小时内提供免费诊断报告。
在哥伦比亚税收征管程序中,复议申请(recurso de reconsideración)是针对正式核定书、处罚决定书及其他终局行政行为的法定救济途径,必须在送达后两(2)个月内依据《税收法规》(Estatuto Tributario - E.T.)第720条提起。在满足第722条的形式与实质要件后(具备明确抗辩理由、法定期限及合法代理权限;请注意无权代理仅限执业律师且须在2个月内追认),复议正式立案。若 DIAN 未在提起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裁定,依据第726条复议申请依法推定获得受理。自复议合法提起之日起,税务机关享有严格的一(1)年法定期限对复议或异议进行裁决并送达(第732条,该规则依据第764-6条附款1亦完全适用于临时核定程序)。《税收法规》第733条规定了该期限的中止情形:纳税人主动申请税务稽查期间,或税务机关依职权开展稽查最长不超过三(3)个月。
若一年期限届满而 DIAN 仍未作出裁决并合法向纳税人送达决定书,则触发《税收法规》第734条之法律效果:“该复议应被认定为已作出有利于复议申请人的裁决”,税务机关应依职权或依申请予以正式宣告(该条第2款已被裁定违宪)。与2011年第1437号法令《行政纠纷与诉讼法典》(CPACA)第86条针对一般行政复议设定的两个月消极默示(默认驳回)不同,税收领域适用第84条特别规定的积极默示批准制度。为有效行使该拟制胜诉行为,依据 CPACA 第85条,当事人须在公证处办理公证备案(protocolización),将复议递交回执及关于法定期限内未获送达决定的宣誓陈述书载入公证书,该公证书即产生等同于胜诉决定的法律效力。依据 CPACA 第87条第5款,该行为自公证完成次日起生效确立。然而,积极默示并非自动成立,必须审慎核查案卷、最初起诉要件、程序中止的合法性及实际送达节点。
《税收法规》第734条核心要点
Ligal 深入审计行政案卷时间线,排查是否存在阻断一年期限的法定中止事由,起草并办理公证备案文书,并在强制执行与催缴程序中有效主张该拟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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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递交凭单、主体资格、第726条默示受理要件以及第732条法定12个月期限的精确计算,排除任何形式瑕疵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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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第733条项下的税务稽查决定书,确认是否存在合法的中止事由、其实际期限,以及 DIAN 滞后作出的决定是否属于逾期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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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符合 CPACA 第85条要求的宣誓陈述及公证备案文书,并依据《税收法规》第734条向 DIAN 正式提出确认积极默示批准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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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 DIAN 催缴令或财产保全措施提出积极默示批准抗辩,并在 DIAN 拒绝确认积极默示时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销与权利恢复之诉。
成功确立积极默示批准,要求将行政诉讼技术与行政案卷财务凭证的审计严密结合。
主任 · 前 DIAN 税务律师
主管程序战略与行政决定确定力审查:评估送达合法性,起草第734条宣告申请,主持公证备案并在 DIAN 及行政法院开展诉讼抗辩。
会计师 · 税收核算与清算专家
审查复议争议税款及账户状态,确保在拟制胜诉裁决确立后,彻底核销 DIAN 系统内记录的欠税与滞纳金账目。
执业公共会计师 · 1990年第43号法律
就申报时间、会计账簿合规性及案卷证据链出具专业鉴定报告,确保完全符合《税收法规》第722条的法定形式与实质要件。
一年的法定期限可能因税务稽查(第733条)合法中止,或因最初起诉形式瑕疵受阻。在主张权利前,我们逐项审核每份案卷笔录与送达凭单。
我们决不让企业暴露在催缴风险中。我们不仅依《税收法规》第734条向 DIAN 提交正式宣告请求,更严格依据 CPACA 第85条办理公证文书备案。
若 DIAN 催缴部门试图依据原核定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我们将立即介入,援引拟制胜诉决定的确定力提出异议,并申请解除对银行账户及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
在税收复议申请(《税收法规》第720条)中,法律明确要求税务机关自合法提起之日起一(1)年内必须作出裁决并送达(《税收法规》第732条)。当 DIAN 逾期未合法送达裁决书时,即触发《税收法规》第734条以及 CPACA 第84、85条规定的积极默示批准,依法推定复议已作出有利于纳税人的裁决。前 DIAN 税务律师 Juan Santiago Rodríguez Prieto 携手会计师 Jeysson Pulido 及 LIGAL Auditores(1990年第43号法律执业会计师),全面梳理程序时间链条,严查第733条中止事由的真实性,办理公证文书备案并要求 DIAN 正式宣告决定。律所深耕稽查应对、强制催缴及税务诉讼真实案卷:在 Google 认证评价中,客户 Julian Rodriguez 指出,正是通过面向 DIAN 的法律代理,“logramos el archivo de un litigio tributario que teníamos en contra de mi empresa”(成功促成了针对我们企业税务争议案件的彻底撤案归档)。
重要提示:税收积极默示批准必须严格核验复议的形式合法性、程序中止时间计算以及法定一年内实际送达凭证。
主任律师
Juan Santiago Rodríguez Prieto
税务律师 · 前 DIAN 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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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审查已递交的复议申请书、官方受理凭单及原被诉行政决定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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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内核验第726条默示受理,全面核查第733条稽查中止记录并精确核算一年法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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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小时内起草符合 CPACA 第85条的公证备案文书并向 DIAN 提交第734条积极默示宣告申请。
常见问题
这是哥伦比亚《税收法规》第734条及 CPACA 第84条规定的特别法定救济制度。若 DIAN 未自复议合法提起之日起一(1)年内作出复议或异议裁决(第732条),法律直接推定该复议已作出有利于纳税人的裁决,税务机关应依职权或依申请予以正式宣告。
依据《税收法规》第732条,一年期限自复议申请以合法形式提交之日起算。根据第726条,若 DIAN 未在提起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裁定,复议申请依法视为已获受理。
《税收法规》第733条规定了该期限的中止:纳税人申请进行税务稽查期间,若由税务机关依职权开展稽查,中止时间最长不超过三(3)个月。
依据2011年第1437号法令(CPACA)第85条,当事人须携复议申请递交回执及关于未在法定期限内收到决定的宣誓陈述书,在公证处办理公证备案(protocolización)。该公证文书享有胜诉裁决的完全法律效力,并于办理次日起确立生效(第87条第5款)。
是的。《税收法规》第764-6条附款1明确规定,DIAN 对临时核定的复议申请同样享有一(1)年的裁决期限,自合法提起之日起算,纳税人享有同等的法定积极默示保护。
若催缴部门针对原决定下达催缴令(Mandamiento de pago),纳税人须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抗辩,附上公证文书或主张执行力丧失及拟制胜诉决定,要求结案并申请解除对银行账户及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若 DIAN 强行驳回,则可依法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销诉讼。
Ligal 是哥伦比亚税法领域的标杆律所,提供自行政阶段直至司法诉讼的全流程代理。在主任律师 Juan Santiago Rodríguez Prieto(前 DIAN 税务律师)的带领下,联合会计师 Jeysson Pulido 及 LIGAL Auditores(1990年第43号法律执业会计师),我们深度审计程序期限,排查中止瑕疵,办理公证备案并在强制催缴程序中主张该拟制决定。我们在 Google 拥有 5.0 / 5 分好评及 35 条评价:https://share.google/VVzMvULrOj8Mj52Au。客户 Julian Rodriguez 在真实评价中证明,正是得益于面向 DIAN 的专业代理,“logramos el archivo de un litigio tributario que teníamos en contra de mi empresa”(成功促成了针对我们企业税务争议案件的彻底撤案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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