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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笔录合法性即时审查
由前税局官员 Juan Santiago Rodríguez Prieto 逐条核查 DIAN 扣押事由与第1165号法令条款的符合性,直指类推适用等程序瑕疵。
海关暂扣(Aprehensión)是 DIAN 依据2019年第1165号法令对进口货物实施的保全性扣押措施,而行政没收(Decomiso)则是将货物所有权最终收归国有的终局裁决。面对海关扣押笔录,进口商依法享有组织证据提出抗辩、申请保函放行及提起复议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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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哥伦比亚2019年第1165号法令规制的海关法律体系中,保全性暂扣(Aprehensión)与终局性没收(Decomiso)属于前后衔接但在法律性质上截然不同的两项制度。海关暂扣是一种预防性行政保全强制措施,海关执法机构据此物理扣留货物、运输工具或集装箱装载单元,以核验其进入、滞留及流转于国家海关关境的合法性。在此保全阶段,进口商或货主并未丧失货物所有权。而行政没收则是终局性实体行政行为,系在行政程序穷尽且未能推翻涉案违法事由的情况下,依法将涉案货物所有权永久转移归国家所有。两项措施均受到罪刑法定原则(Tipicidad)的严格制约:DIAN 仅能基于法令明确且穷尽列举的法定事由实施暂扣与没收,严禁任何类推适用或任意扩大解释。
海关程序自海关扣押笔录(Acta de aprehensión)签发送达起正式启动,执法官员必须在笔录中精确载明所援引的法定条款并详细清点扣押货物清单。送达后,利害关系人享有法定期限内的答辩抗辩权,可提交书面异议并提供完整的贸易链证据——包括进口报关单、商业发票、海运提单/空运单及原产地证书,以证明清关操作的合法性。一旦推翻涉案事由,海关依法应予退还放行。此外,2019年第1165号法令明确规定了替代性担保机制(Garantía en reemplazo de aprehensión),允许纳税人以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置换货物提前放行;亦规定了海关赎回机制(Rescate),在法定情形下允许补缴税款及法定比例赎回金后予以合法清关。若 DIAN 签发终局性没收决议,行政层级的专属救济途径为海关复议(Recurso de reconsideración),该程序完全独立于通常的税收同级复议。
海关制度核心规则
货物滞留港口仓储将迅速产生高额滞期费与没收风险。我们自暂扣笔录签发之时起介入,迅速构筑全链条技术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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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前税局官员 Juan Santiago Rodríguez Prieto 逐条核查 DIAN 扣押事由与第1165号法令条款的符合性,直指类推适用等程序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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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全套清关凭证:进口报关单、装箱单、运输单据(海运提单/空运单)、原产地证及供应商商业发票,形成严密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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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判案情是否符合出具替代性保函(Garantía en reemplazo)以提早提货的条件,或指导办理第1165号法令规定的法定赎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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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海关正式没收决定依法提起海关复议(Recurso de reconsideración),在行政复议维持决定的情况下向行政法院提起司法撤销之诉。
海关争议抗辩要求熟练掌握海港、空港及陆路口岸的海关实地查验与稽查规程。
主任律师 · 前 DIAN 资深财税海关律师
深谙 DIAN 稽查与海关监管部门裁量尺度,擅长针对扣押笔录构筑法定原则抗辩并编制复议申请。
主管会计师 · 海关估价与关税核算专家
核算海关完税价格、关税及进口增值税,核对申报数据与国际供应商外汇结算发票的一致性。
执业公共会计师团队 · 1990年第43号法令
审查进口会计底稿、企业进销存库存账及商业凭证,全方位证明货物在哥境内合法流转与滞留。
被暂扣货物的退还放行严格取决于在法律上推翻指控,或依法被批准替代性保函与法定赎回手续,受法定规则严格制约。
暂扣仅属于行政强制保全措施。过早悲观放弃抗辩将错失法定异议答辩黄金期,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实体没收裁定必须通过海关复议程序提出。错误适用通常税法同级复议或一般行政程序将直接被裁定驳回。
2019年第1165号法令的海关处罚与没收制度严格受制于税收与行政法定原则:绝不存在裁量性扣押,亦严禁通过扩大解释实施没收。如果进口申报单据存在不影响商品性质或税则归类的细微品名表述差异,海关无权擅自将形式瑕疵上升为没收事由。一旦收到暂扣笔录,最关键的应对是迅速通过扎实证据抗辩事实,并在法定情形下申请保函置换放行或办理海关赎回。Ligal 依托前税局官员 Juan Santiago Rodríguez Prieto 的丰富实操与 LIGAL Auditores 审计师团队,全力捍卫进口商合法货权。
重要提醒:针对海关没收决定的法定行政救济为海关复议程序(Recurso de reconsideración),必须在严格法定期限内递交完备合法进出口凭证。
主任律师
Juan Santiago Rodríguez Prieto
税务与海关律师 · 前 DIAN 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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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提供 DIAN 执法官员出具的扣押笔录(Acta de aprehensión)及涉案货物清单照片或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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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个工作小时核查进口报关单、提单及发票,查验扣押事由是否合法,测算保函置换放行或赎回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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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内在法定期限内向海关递交异议答辩材料,或针对没收裁定编制海关复议申请书。
常见问题
海关暂扣是一种保全性扣押行政措施,海关据此对涉嫌违规货物进行物理控制,以核实其进入及流通的合法性,期间货主依然保有所有权。行政没收则是终局性实体行政决议,在举证期未能推翻指控后,涉案货物所有权永久移归哥伦比亚国家所有。
该原则要求海关唯有在案件事实精确符合2019年第1165号法令穷尽列举的事由时方可执行暂扣或没收。海关官员严禁通过类推适用或主观扩大解释将形式轻微差错上升为没收事由。
在笔录送达后,当事人享有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证据的法定抗辩权。当事人应及时提交进口报关单、商业发票、运输单据等证明材料,推翻税局主张的违法事由以争取海关放行。
它是2019年第1165号法令在特定案件中设立的制度,允许纳税人开具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质押给海关,以在海关实质性争议仍在继续审理期间提前申请将物理货物提离放行。
海关赎回是第1165号法令规定的法定例外救济,允许当事人在没收决议生效确定前,通过向海关正式提交报关单并依法缴纳关税、增值税以及法定赎回金后,将扣押货物依法合法化。
对正式的实体没收裁定,行政程序专属的法定抗辩途径为海关复议(Recurso de reconsideración),该复议需从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多维度严密论证涉案没收决定的违法性。
海关复议(Recurso de reconsideración)是海关法体系专门设立的针对没收等实体行政行为的独立救济渠道;而同级复议(Reposición)依据行政法典 CPACA 规则向原行政人员提起,仅适用于过程性行为或法律未专门设救济的领域。
Ligal 是哥伦比亚公认的税法与海关法标杆律所,前 DIAN 资深财税海关律师 Juan Santiago Rodríguez Prieto 深谙海关执法口径与查验逻辑,搭配会计师 Jeysson Pulido 及 LIGAL Auditores(1990年第43号法令)的完税审计,为您的货物提供严密抗辩,Google 评分为 5.0 / 5(共29条真实评价):https://share.google/VVzMvULrOj8Mj52Au